這陣子,相信不少人都不小心被捲進我和某人的紛爭中,對於過程中被波及的人我深感抱歉,而事實究竟是怎樣?我只能說,這恐怕是場兩敗俱傷的零和戰爭。
這麼講好了,這次衝突可說是年後那場爆炸的後續,當天參與聚餐的人有印象的話應該記得我最後爆走吼了某人,而他也在極度不爽的情況下狂念我一頓忿恨的離開。
當初為何翻臉?坦白說那是累積到了閾值的結果。那段時間,每天都是一種被監視緊盯的感覺,動不動就拿走我手中喝到一半的杯子,甚至其他舉動,警告過了n次仍然不清醒,一再把我視作他的獵物般,但是很多時候為了事情的順利進行,我都忍了下來,我極力避免著過去公私不分所引發的錯誤再度上演,但是,最終證明我錯了。
一再容忍的結果就是得寸進尺,更加分不清公私界限,為了無謂的紛爭持續上演,我選擇沈默以對,希望他能好好思考面對自己的問題,想清楚了再來討論解決當初衍生的一連串問題。
結果呢?顯然問題不但沒解決,反而更加惡化。我不知道他究竟從何得知我的入伍時間,所以他接連幾次敲了msn不知要說啥,但是一來那段時間我手頭上正好有case在跑,二來他的狀態根本就是未上線,所以我也就沒有做出任何回應,接下來的狀態,相信大家應該多多少少猜到了。
他開始了一連串的放話。
先是推特上意有所指的「某某某你再不回應到時我也幫不上......」甚至到了臉書上那則所謂「立即」刪除的「言語誤會」(放話要學長好好「關照」我,且我查證後證實那句話的存在時間根本不是他宣稱的不到10分鐘而是超過半天以上),然後還有接下來數則語焉不詳帶有威脅意味的話語。一個正在當兵中的人,利用其職務可以上網之便不斷的放話威脅一個即將入伍的人,你要我坐以待斃,完全不做出任何回應?當然是蒐集好證據後直接投訴了。
事情可以就這樣結束嗎?我原先也這麼希望,但是當他拿著我的投訴信件到處質問身邊的人,且刻意將事情操弄成單純的言語誤會後,我知道事情肯定不能就此打住,
所以我做了傷敵傷我的行動,寄出了存證信函,直接挑明了他過去到現在的這些行為已經對我構成騷擾,且諸多的放話行為亦足以構成刑事案件,請他自重。存證信函的寄發對象,除了他本人,我也寄給了役政署。我知道這是很危險的舉動,但是我也說過,我所要的不過是停止那些令我感到不適的監視騷擾,我已經給過多次機會,但最終你還是無視,我也只好出手反擊。
如同友人所說,你這次的作為根本不像我所認識的你。沒錯,我的生活經驗告訴我要與人為善,我也儘量奉行著不正面衝突的原則,但是這並不代表沒有例外,一再的踩我底線,持續不斷的釋出不友善的言語,那我只能說:
抱歉,後果請自行承擔。
我承認我很早就發現事情摻雜了多餘的元素,所以我選擇站在模糊的灰色地帶不斷虛應故事,但是這些模糊行徑讓他過度期待的確是我始料未及,這也是我必須重新面對省思的地方。而中間數度的言語相向,帶入過多的情緒導致事情沒有清楚明瞭的說明,也是我一再犯下的錯誤。
從二月份翻臉到現在,正好五個月,原先以為這些紛紛擾擾可以就此打住,沒想到不但沒有停止反而捲入一狗票人,對於被捲入的大家,我真的只能深深的表示歉意,
道歉因為我處理事情的不成熟造成大家不必要的困擾。而過程中協助的朋友們,我只能說,有你們真好,謝謝。接下來的事情,我會想辦法解決的,讓大家擔心,真的是抱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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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晃回了老地方,和前同事聊了一下,聊著聊著就蹦出了:
「為什麼不回高雄?」「在高雄找工作啊!」
這兩個問題?整個就讓我愣住,然後傻笑。
胡亂的扯了一些趕快跳過這個話題,但是其實內心不斷跑過的OS卻是:
「為什麼不回高雄?」其實,打從去年10月開始我就滿常回高雄的齁,都比回台南家中的次數多了。(被家裡知道會被罵死吧......)
「在高雄找工作啊!」(如果我要把狂跑故事館支援當工作看待,我好像已經在高雄有工作了齁,只是不支薪罷了......)
總之,整個就是傷當尷尬的話題啊!
不過坦白說,在台北待久了,真的會有想回南部的感覺,但是矛盾的卻是我總是找了種種因素阻止自己。分裂的自我人格,依舊難以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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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後一刻,終於去看了「
被出賣的台灣」。
心情,難以平靜,那些傷口,似乎又再度被揭開,深深刺痛。
到底要怎麼定義這部片子?坦白說......不重要。因為這部片對我來說,有太多令人心情難以平靜的片段,這些片段不只是電影橋段,而是真實在台灣這片土地真實上演過的血淚歷史。
本片的劇情架構改編自,「
江南案」、「
陳文成命案」、
228事件平反運動(片中背景為1979年「
高雄美麗島事件」)、(片中主角之一的「明」所遭遇的滅門慘案則是根據「
林宅血案」)......等歷史血案,而這些議題圍繞的核心則是「台灣民主自覺與獨立運動」。而這也正是國民黨政府不願意面對此片的原因所在。
(片中場景被迫取景泰國,除了成本考量外,據信政府單位百般刁難,不願提供劇組拍攝也是原因之一)
處處被情治單位監控,充滿軍警戒備的街頭,這真的是消逝的過往嗎?為何喊了這麼久的自由、民主、人權,似乎還是離我們這麼遙遠?
唉!不知道,晚上看完這片後,心情短時間又難以平靜了,太多沈重的記憶又被喚醒。想更瞭解劇中事件的,就點連結自行閱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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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
強制徵收一波波,農民權益誰來顧?」一文中的畫面應該讓不少人感到震撼與憤怒,質疑苗栗縣政府為何急於在6月9日將怪手與推土機開入田中破壞,居民在飽受驚嚇騷擾後在6月23日北上希望中央政府幫忙處理,管管蠻橫的苗栗縣長,但誰能想到,這卻是另一場悲劇的開始。
6月28日,更大規模,更加粗暴的報復式行徑又再度開進了苗栗大埔。
在警方封鎖保護下,苗栗縣政府下令包商強制動工,把即將收成的稻田,全數剷平。
這次苗栗縣政府更是冷血的將肥沃的表土剷除運走,連最後的一條生路都趕盡殺絕。
上週接見陳情民眾的總統府方公共事務室副主任卜正珉曾表示,府方會儘速了解情況,在一週內做出處理,我們不禁質疑,總統府所謂的「處理」,難道就是要求苗栗縣府加速摧毀農田,強制迫遷嗎?還是說苗栗縣長真的是網友口中的苗栗土番王,連總統府都不擺在眼裡嗎?
難道苗栗縣政府真的要把農民逼到絕路,只能望著眼前已經結穗卻失土與再無機會收成的稻穗茫然悲泣嗎?
憤怒的苗栗客家老農,激動的痛斥中央政府放任苗栗縣府毀田封路,踐踏農民尊嚴。
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廖本全教授斥罵苗栗縣府與開發廠商如此蠻橫粗暴,強暴純樸的農村居民。
居民挺身捍衛家園,卻被警方使用擒拿對待,警方不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卻協助財團破壞侵犯當地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地方政府協助財團與民爭地的行徑,正在台灣各處上演中,下次面對迫遷問題的,難保不會是你我。
清華大學人文社會學系系主任李丁讚教授,政府強制徵收民地,理由千奇百怪,但這些真的都符合公眾利益嗎?
行政院說他們會派代表接受民眾陳情,但這位代表根本不想和民眾溝通,虛應故事就在警方保護下返回政院,農民的沈痛指控,還是進不了行政院的大門。
大埔農民只要一個合理,要最基礎的生存權利,強烈要求:
1. 苗栗縣府違法,立即停工
2. 群創不要地,計劃重審
3. 國家賠償農作、土地與精神損失。
瞭解更多關於苗栗大埔事件資訊
小地方新聞網:
苗栗大埔緊急求救,為徵收竹科竹南基地,縣府封路毀田
為了竹科犧牲大埔─當怪手開進稻田中
哭泣的六月九日─竹南大埔危城記
竹南大埔,怪手挖田事件懶人包
反搶劫式的土地徵收 農民怒吼:請留一口飯給農民吃
不顧民意反彈,苗縣政府持續強挖稻田
縣府百名警力強制全面施工!大埔農村頓成工地
農民:停止怪手毀田 苗栗縣政府:不可能
台灣好生活電子報:
兩百年祖傳良田,苗栗縣政府怪手強奪
強制徵收猶未盡,稻穗成灰淚未乾
當農民穿人皮鞋,走到總統府和監察院
苦勞網:
苗縣府用怪手宣示公權力 竹南大埔農民 控訴劉政鴻暴行
郭台銘要地 劉政鴻動手搶地 竹南大埔怪手毀田 懷地其罪
包商壓力 依法行政 苗栗縣政府續毀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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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怪手開進農民辛苦一季即將結穗收成的田裡,你會不會感到憤怒?
當你一覺醒來,發現自己辛苦耕耘一輩子的祖傳良田,竟然遭到政府強制徵收成為大財團的廠房用地,你難道不會起身對抗嗎?
(苗栗竹南大埔里自救會會長家前被毀的農田/攝影/關魚)這是6月9日,被
遠見雜誌288期評鑑為
五星級縣長的苗栗縣縣長劉政鴻為了開發
竹科竹南基地,大動作派遣員警與承包廠商前往被強制徵收的大埔里農地進行「整地」的震撼畫面。
而前一天(6月8日)下午,一個個的水泥墩橫亙路口,阻斷居民進出,這些嚴重剝奪當地居民進出自由的荒謬情事,也是由苗栗縣政府主導......
(在竹南大埔里農五路的封路公告,並非每個被封的路口都有/攝影/William Tsai)苗栗縣政府對外一再表示這是依法行事,但事實上,苗栗縣議會早已通過決議,在政府部門為依照承諾從優補償前,所有的開發動作應暫停執行。
在過程中苗栗縣政府甚至阻撓前往採訪的媒體與民意代表進入瞭解,意圖封鎖訊息,如此蠻橫且目無法紀的囂張行徑,更是令人髮指。於6月19日的由自救會與相關團體合辦的「
雷劈怪手──竹南大埔反暴力徵收記者會」也再度傳出封路與保全人員阻撓人員進入之情事。
接續19日於被毀農田旁舉辦的記者會,本日(6月23日)自救會成員更進一步北上,前往總統府陳情並向監察院糾舉苗栗縣政府違法濫權情事。總統府方面由公共事務室副主任卜正珉出面接見陳情民眾,監察院則由值班監委洪昭南代表接受陳情案。
底下為本日記者會重要發言片段,歡迎大家點選瞭解。
大埔自救會會長:葉秀桃 女士
(自救會說明目前當地情況與爭議所在)
政大地政系主任:徐世榮 教授
(本部份徐教授快速點出台灣土地徵收制度知浮濫與荒漠繆,建議大家觀看瞭解)
大埔農婦為了祖傳農地被政府蠻橫徵收講到辛酸處不禁痛哭下跪。
環境律師:詹順貴 律師
(詹律師說明陳情案由與苗栗縣政府在此次封路毀田過程中所可能觸犯的種種法律問題)
瞭解更多關於苗栗大埔事件資訊
小地方新聞網:
苗栗大埔緊急求救,為徵收竹科竹南基地,縣府封路毀田為了竹科犧牲大埔─當怪手開進稻田中哭泣的六月九日─竹南大埔危城記竹南大埔,怪手挖田事件懶人包台灣好生活電子報:
兩百年祖傳良田,苗栗縣政府怪手強奪強制徵收猶未盡,稻穗成灰淚未乾苦勞網:
苗縣府用怪手宣示公權力 竹南大埔農民 控訴劉政鴻暴行後記
過程中又再度見識到了集會遊行法賦予員警過度詮釋權的荒謬情事,代表們步行前往總統府的過程中,員警堅持要代表們把布條和照片全部收起來,因為「他認為」那些東西是「抗議物」而非「陳情物」。短暫僵持後才由田秋瑾委員協調,到進入府方前將布條收起,照片則視為陳情物之一部份攜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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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長曾勇夫在4/28日簽署張俊宏、張文蔚、洪晨耀、柯世銘四位死囚的死刑執行令,並於4/30日晚間一口氣執行四案槍決。
這是台灣自2005年12月以來,首度執行死刑,而且還是趕進度式的一口氣執行了四名死囚的死刑簽決令......。政府口口聲聲的宣稱,這一切都是依法行政,但......事實真是如同政府所言,完全『依法行政』嗎?
被政府違法處決的張俊宏
依據法務部「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第二點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最高法院檢察署對於合法聲請釋憲中之案件,應不得送請法務部長簽令執行,然而法務部長漠視張俊宏之合法釋憲,違法簽署執行令。
廢死聯盟於2010年3月29日以44位死刑犯之名義委任李念祖、顧立雄、高涌誠等七位律師向司法院大法官提出釋憲,而因時間緊迫,其中張俊宏、張文蔚、洪晨耀、柯世銘四位確實未於釋憲當日附具合法的釋憲授權書。然而,關於欠缺授權書之程序事項,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於4月22日去函給七位律師,要求於文到十日(亦即2010年5月3日)內補正,另外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亦同步透過各監所瞭解各定讞死刑犯的釋憲意願。
其中張俊宏於4月26日寄出親筆簽名的授權書,但一再宣稱『依法行政』的法務部長仍於28日簽署張某之死刑執行令,並於30日晚間執行,完全違反法務部的「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第二點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這正是我們一再強調法制的政府違法濫權的最佳明證。
缺乏公正審判 視ICCPR於無物
依據馬英九總統批准生效並具國內法效力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關於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死刑被告無論在任何階段都必須有辯護人為其辯護,而我國刑事訴訟法第388條則違反此一公約。
三位死刑犯在最高法院為定讞判決時,並無任何辯護人為其辯護,且刑事訴訟法第388條違法之問題並未解決,大法官會議也尚未完成任何決定,法務部何來權力越俎代庖,逾越司法權認定聲請釋憲並不合法?另外3月29日廢死聯盟依據ICCPR第六條之規定向總統申請赦免(減刑),且總統府也只是轉交法務部處理,然法務部完全忽視這些請求,仍執意於30日晚間執行槍決。這些行為在在顯示政府缺乏公正審判且無視已簽署生效之ICCPR相關規定。
底下提供廢死聯盟於本日上午於法務部前記者會之發言片段,希望大家看過後仔細思考,政府的行為真的完全都是『依法行政』嗎?
高涌誠律師發言
台灣青年逆轉本部 Freddy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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